各位法师,各位同学:
下午好!
今天下午,我们将来学习另外一种犍度,这种犍度是在《小品》里面的内容,它的内容称为行仪khandhaka,行仪犍度,有时候也翻译成仪法犍度。这里所说的行仪,巴利叫做vatta,它的意思是责任、职责、义务、仪法、行法、行为规范。通常在经典里面提到了:我们比库应当要例行各种大小的义务、大小的行仪,很主要的一方面就是指这方面。这十种行仪既是作为比库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同时也是沙马内拉所应当遵守的。
这些行仪一共有十四种,所以有的时候我们说要持律,很重主要的就是说指要完成这十四种义务。除了我们要持好巴帝摩卡,就是持好戒之外,我们还要持律,律就是指这些。这些义务是所有的出家人包括比库、包括沙马内拉都应当知道的,都应当学习的。如果有一些住在森林里面的出家人,他也应当学习这些行仪,如果有条件的话,他更加应当更加去修习十三种头陀行。特别是在泰国森林派的传统,他们是非常注重十三头陀行与这十四种义务的。
下面我们将讲第一种义务,客住者的行仪(āgantukavatta)。āgantuka就是客住者、客人、作客人的、外来的意思,用我们的话来说就是挂单的僧人。挂单的僧人他有哪些义务应当做的呢?
佛陀在《律藏》里面说:“诸比库,客比库将进入此僧园时,应脱掉鞋,拍打后拿之,然后把伞收起来,然后露出头部,把衣放到肩上,慢慢地进入僧园。”因为我们学过律的都知道,如果要入僧、入众的时候,也要偏袒右肩,所以有时候在森林里面他可能是通披的,或者说有时候要经过村镇他可能是围着通披的,当他要进入僧园的时候,他要先偏袒右肩。
然后,“他进入僧园时,应当观察原住的比库回到哪里,原住的比库的集会堂、跟他们的住所在哪里。去到之后,他应当把钵放到一边,把衣放到一边,然后取适当的位置坐。然后应当问饮用水、应当问使用水,就是问:‘哪里有饮用水?哪里有洗用水?’(就是说:‘哪里有喝的水?哪里有洗脚这样的水?’)如果需要喝水则可取水来喝;如果需要水洗,可以取水来洗脚。洗脚时应当一只手倒水,一只手洗脚,不应当以倒水的那一只手来洗脚。应当问擦鞋布后擦鞋。擦鞋时应以干布擦,然后再用湿布。洗了擦鞋布之后,应放一边晾开。如果原住的比库为上座,他应礼敬;若是下座,应使他礼敬。”在这里就说不是一去到,然后见到知客师就顶礼,他要先问大家的戒腊多少,如果谁大的,那么小的要礼敬大的。
“应问坐卧处,说:‘我分得哪一处的坐卧处?’(就是说,我分得哪一间寮房的意思。)然后他还应当问哪些是住了人的,如果是住了人的就不去,应当问行处,应当问非行处。”行处跟非行处的意思,就是:“在托钵的时候,托钵的村庄是远还是近?应当在早上去托钵还是上午的时候去托钵?”他应当这样问比库的行处;“非行处”就是他要问:“这附近的哪一间村庄里面住着邪见者?或者限制比库去的村庄?”他也应当问,“哪些只能供给一位或两位比库的地方?”
比如说,现在在缅甸,如果你去到一个寺院的话,你要先问:“托钵的村庄是怎么样?在哪里可以获得食物?”因为现在在缅甸也是有这样的情况,如果你进到一个穆斯林的村庄,那么你可能托不到钵,甚至会被人赶走。现在缅甸也有很多穆斯林居住,所以他见到比库,他是很不高兴的,甚至他会把你赶走。
即使在帕奥村附近,也有一个穆斯林的村,不过现实的情况也是,一般上来说佛教徒和穆斯林住在一起,经常会有摩擦,即使穆斯林他是后面才搬去的。因为在缅甸现在还有这样的传统:村民经常会请一些长老、一些僧人去他们村里面讲经,晚上讲经,或者说有时候村里要大家供养某一个寺院里面的僧人,或者邀请僧众去他们村里面。那么穆斯林就会在那里面捣乱,就会阻扰。就变成有时候佛教徒不得不搬到另外一边,总之就是尽量跟穆斯林离开一点。或者,如果知道那一带地区有几户是穆斯林的话,那么通常我们就要改道,受邀请的话我们就要改道,要不然的话,到时就会有一些宗教的冲突,很没必要的宗教冲突。
“应当问认定学家。”认定学家,我们在应悔过里面也有讲到,意思就是有一些信徒他们对三宝非常的恭敬,但是他们的家里很穷,因为他们的信心非常强,所以即使是竭尽自己的财力、物力,他们都要供养。如果僧人一直都在他的家里应供的话,可能他会越来越穷、越来越穷。但是这些已经住了信心(就是一般在经典里面提到的这些都是初果或初果以上果位的在家人),假如僧团不采取一定行动的话,可能他会倾家荡产,所以僧团要举行认定学家的羯磨。僧团就会说:“某某一家,他有信心,我们现在认定他为学家。”如果谁去他那里托钵的话,那么就犯了应悔过法(pāṭidesanīya)。那除非是他邀请,如果他没有邀请的话,所有的僧人都不能够到他家面前去,到他家里去托钵。所以要问认定学家。
“要问大便处。问小便处。要问饮用水。问洗用水。要问手杖。要问僧团规约,何时应进入,何时应出去。”在这里也说到僧团的规约(saṅghassa katikasaṇṭhānaṃ),这是由某一间寺院或某一个住区范围内的僧众订立的共同遵守的规章细则。须知规约并不等同于学处(也就是戒律):
1、学处乃是世尊所制定,为所有的佛弟子以一切时、一切处皆应遵守的行为规则;但是僧团的规约可由僧众自行制定,但只适用于某一个特定区域内的住众。
2、佛陀制定的戒律是不变的;但是僧团规约可以经常变。
3、戒律只有佛陀一个人有资格制定和有资格去改变;但是僧团的规约可以一起协商,离了这个寺院或者这个区域之内,那么它就变成无效,这个称为僧团的规约。
然后就讲到了“如果进到自己所分得的寮房,如果是里面没有人住,那么他应该敲门一会儿,然后再打开门,打开门之后,应当站在门外先观察一下。”因为这里的制戒因缘就是:当时有一位客住的比库,他一推开门,在门楣有一条蛇掉下来,他被吓得呱呱叫,所以佛陀在这里制定这个――推开门之后,要先等一会。就是先敲门,然后再把门推开,但是不要立刻进去,先等一会儿。
“如果住所肮脏,应当以床叠床,以椅叠椅,把坐卧具堆在上面,若有能力,则应当清洁。”在清洁时跟我们在上一节课讲到的一样,“先把地毯放出去。再把床脚垫放出去。再把被垫、枕头放出去,再把坐垫放出去,再把床放低,妥善而不磨损、不撞到门框而取出,放到一边,把凳子放到一边,把痰罐放到一边,把枕板放到一边。 这个时候,如果住所有蜘蛛网,应当先观察,然后把它除掉(就是不要弄死蜘蛛)。应当清洁窗户的角落处。如果墙角有污垢,应当弄湿布拧干后再擦。如果地面有污垢,也应当擦干净。如果地面是未经处理过的,就应当先洒水,然后不让住所被尘垢所污而打扫。然后把垃圾收集到一边而倒掉。”
“之后再把那些地毯、床脚垫、床、凳、椅子、褥垫、枕头、坐垫等等再搬进来。”
“应当收藏钵和衣。收藏钵时以一手持钵,一手摸床底或椅底而收藏,不应当将钵直接放在地上。收藏衣时以一手持衣,一手摸衣杆或衣绳,边向外折向内地折叠衣而收藏。”
“如果带有尘之风从东边吹来,则应关闭东边之窗,如果西边……北边……南边吹来,则应关闭南边之窗。天冷时白天应打开窗而晚上关上,如果天热时白天应开窗而晚上应打开。”
“如果房间肮脏,应清洗房间。如果门廊肮脏,应清扫门廊。如果集会堂肮脏,应清扫集会堂。如果火堂肮脏,应清扫火堂。如果厕所肮脏,应清扫厕所。如果饮用水没有了,应准备饮用水。如果使用水没有了,应准备使用水。如果洗水罐水没有了,应把水灌进洗水罐。”
“诸比库,此乃客比库们应遵循的客比库之行仪。”
这就是作为一位挂单僧人去到一个寺院的时候应做的,也就是说最重要的就是要打扫好自己的寮房。
然后接着是原住者的行仪(āvāsikavatta)。原住者的行仪现在来说最主要是客堂的师父要做的责任。
“诸比库,原住比库见到上座的客比库,应敷設座位,拿进洗脚水、擦脚台和擦脚布,应前往迎接而接过衣、钵,应当问需喝水否。有能力,则应帮忙擦鞋。擦鞋时应以干布擦然后再用湿布擦。洗了擦鞋布后应放于一边晾开。应礼敬客比库。应敷設座位:‘这是分给您的坐卧处。’应告知已住人或没住人的。应告知行处。告知非行处。应告知认定学家。应告知大便处。应告知小便处。应告知饮用水。告知洗用水。应告知手杖。应告知僧团的规约,何时应进入,何时应出去。”
“如果客比库是下座的话,则坐着告知:‘你可以把钵放在这里,这里可以放衣,你可以坐在这个位置。’应告知饮用水。应告知洗用水。应告知擦鞋布。应使下座的客比库礼敬。应告知坐卧处:‘这是分给你的坐卧处。’应告知已住人或未住人……何时应出去。”
“诸比库,此乃原住比库们应遵循的原住比库之行仪。”这是第二个行仪。
第三个是远行者的行仪。就是当我们要离开一间寺院的时候,我们应当怎么做。
“诸比库,远行的比库应收好木具、陶具,关好门窗,嘱咐坐卧具而离开。假如没有比库应嘱咐沙马内拉,假如没有沙马内拉应嘱咐园民(这里的园民古代翻译成僧伽蓝民、或者兰民、或者守僧房民,也就是住在僧园里面的居士的意思)。假如比库、沙马内拉、园民都没有,则应把床放在四块石头上,以床叠床、以椅叠椅,把坐卧具堆在上面,收好木具、陶具,关好门窗后离开。”
“假如住所漏雨,若有能力,则应遮盖,或应尽力而为,如何才能使住所被遮盖住。如果成功,实在很好,假如不成功,则应在不漏雨的地方,把床放到四块石头上,以床叠床,以椅叠椅,把坐卧具堆在上面,收好木具、陶具,关好门窗后离开。假如住所都漏雨的话,那么就应当把这些坐卧具搬到村落,或尽力而为。”
总之,如果我们要离开一间寺院,首先的义务就是要保护好僧团的东西,不要让僧团的东西因为我们的过失而遭到任何的损坏。同时,戒律在巴吉帝亚里面也提到了:“当一位比库要离开一间寺院的时候,他不能够把自己的铺具铺在僧团的床上。如果铺在僧团的床上,那么就变成他占据了僧团的地方,若离开,他就犯了巴吉帝亚。他应当收,如果不收的话,应当要嘱咐其他的人收。”
现在,有时候我们会有这样的做法,比如说:你在这间寮房里住了一段时间或者你忘记了现在铺在床上的袈裟到底是不是自己的,如果你拿走的话又担心会不会是带走了僧团的东西。这个时候,最好就是当你要离开这间寮房、离开这间寺院的时候,你不打算回来或者短时间你要出这个寺院过夜的话,你就可以决意说:“让我所有留在这间寮房里的物品,我全部舍给这间寮房。”
我们要知道,在物品上分为三类的物品:
第一类是僧物,可以说是寺方僧物,我们叫做常住物;
第二类是孤邸的物品,就是寮房的物品;
第三类是个人的物品。
这些物品我们必须要分清楚,如果是作为僧团的物品的话,就是说我们到了一间寺院,我们向北传的客堂或者南传的僧团办公室里面所借的任何物品,比如说,可能借了一些汤匙、一些坐具、一些杯子等等,那么当你要离开这间寺院的时候,你就必须要把这些僧团的物品全部还给僧团办公室。这个是一种,就是如果你离开一间寺院的时候,你必须要还的。
还有作为寮房的物品。每一间寮房都有一定的物品,比如说有草席、床单、枕头、袈裟,有时候还会有书。作为我们出家人,去到任何一间寮房,我们就可以自由地使用寮房里面所有的物品。但是,如果寺院叫我们要从这间寮房搬到那一间寮房,所有属于寮房的物品,我们不能够带走。但是只要我们住在这间寮房里,所有的物品我们可以自由使用。但是我们没有权利把它从这间寮房移到那间寮房,也没有权利把这间寮房的物品拿到僧团办公室,说“这个是属于僧团的”,也不适合。这一点也要注意。
还有是属于个人的物品。个人的物品就是,如果你住在这间寮房,一离开的时候,你就必须要把你所有个人的物品带走,带到那间寮房,如果是你要离开这间寺院,你必须要把所有的个人物品都带走。比如说你的拐杖、你的袈裟、你的坐具等等,为什么呢?因为如果是你的东西,那么假如后来的人他进去的话,比如说你把你的袈裟铺在床上,这就证明那个地方是你所住的、你占据的,只要你没有把这袈裟舍掉,而后来的人他躺下的话,就变成他又占据了另外一个人的位置,因此,在这个时候,如果你不确定的话,最好是在你离开之前把所有你个人的物品都舍给这间寮房作为孤邸的物品。这样的话,你就没有过失,你就不会犯那条巴吉帝亚。
所有我们必须要分清三种物品,这是我们所用的日常物品,只要我们住在寺院里面就是这么样会碰到。
第四个行仪是随喜的行仪(anumodanāvatta)。
随喜的行仪在现在南传佛教中是非常的普遍,可能在这里大家不一定能够理解,我就先讲一下在现在上座部佛教里面的行仪。我们在上一次讲到饮食的时候,已经讲到有几种:
第一种是我们去托钵,这种称为乞食;
第二种就是那些在家人把食品送到寺院里面来进行供养;
第三种情况是那些在家居士们邀请我们到他们家里面去应供。
后面两种就包括了僧伽食、指定食、别请食、半月食、布萨食、月初食等等。无论是在家居士把食物送到寺院来,还是我们应供去到在家人的住所去用斋,通常在家人都会在用完餐之后要求、请求我们做随喜,做随喜就是anumodanā,也就是说回向他布施的功德。那应当怎么做随喜呢?这个时候作为我们僧人来说,我们必须要懂得,这也是我们离依止的一个条件,就是你能不能够给在家居士做随喜。
做随喜的方式通常是:如果一个僧团里面有最大的大长老,那么就是最上座的长老他的责任;如果不是的话,或者说大长老他叫二长老;二长老或者会叫三长老……总之就是假如大长老不做随喜的话就叫二长老做。在做随喜的时候,那些在家居士就会先请求受三皈五戒或三皈八戒,这个时候他必须要给三皈五戒或三皈八戒,然后再给他们颂慈爱经和一些回向文,然后要做简单的说法,要做开示。开示都是以礼赞佛、法、僧的功德、布施的功德、持戒的功德,以这些内容,或者说要积累福报这些功德,总之就是要维护信徒、维护施主的信心,让他们得闻佛法等等,做这些简短的开示,最后再教他们念回向文,让他们所作的功德能够回向他们可以证悟涅盘,或者他们如果有个人的愿的话,也可以希望他们的善愿能够得到达成。这个称为做随喜。
佛陀在《律藏》里面说到了:“诸比库,我允许于食堂随喜。(就是在用餐的地方随喜。)诸比库,我允许上座的比库于食堂随喜。诸比库,我允许四、五位上座、次上座比库于食堂等待。诸比库,我允许有事的比库在请示后可以离去。” 这个是随喜的行仪。
第五种行仪就是食堂的行仪(bhattaggavatta)。这里的“食堂”主要是指我们僧众受邀请到了施主家或者到村落里专门提供给僧众们用餐的食堂。我们到这些地方,特别是我们到施主家应供的时候应当遵守的行仪。
如果看了《律藏》的法师们就很清楚,经常佛陀经常会受一些居士比如给孤独长者或者维沙卡他们的邀请。在邀请的时候,那些施主会提前一天去邀请佛陀和以佛陀为首的僧团第二天到他家里去应供。如果佛陀默然的话就表示允许,然后那些施主就彻夜地准备各种很丰盛的食物,第二天一大早他们就派人到寺院里面去通知。
那《律藏》里面就说:“于僧园中,若告知时至,则应遮盖住三轮,而齐整地着下衣,绑好腰带,重叠好而披着桑喀帝,系好扭结,洗好钵而拿着,应善缓而进入村落。”就是我们要先穿好下衣,然后绑好腰带,之后要把上衣和桑喀帝折叠在一起,然后要通披,围好,然后把钵洗好,但是这个时候不用擦干净。洗好之后就背上钵,慢慢地排队进入村里面。
“不得偏离而走在上座比库前面。应善披覆而行于俗家间,(就是说我们入村的时候全部都要善披覆,要遮盖住双肩,只露出头部、两只手和两只脚。)应善摄护而行于俗家间。(就是不能够东张西望。)应眼垂视而行于俗家间,不应拉高衣而行于俗家间。不应高声嬉笑而行于俗家间。应低声而行于俗家间。不应摇身而行于俗家间。不应摇臂而行于俗家间。不应摇头而行于俗家间。不应叉腰而行于俗家间。不应覆头而行于俗家间。不应踮脚而行于俗家间。”
这里所说的“俗家间”在《四分律藏》里面翻译成白衣舍,其实就是antaraghare,就是在俗人家里的地方或者俗人的住区,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村庄、村镇、城市等等,都是属于在家人的地方。现在我们学习这些都是属于在众学法里面的内容。下面又讲到:
“应善披覆而坐于俗家间。应善摄护而坐于俗家间。应眼垂视而坐于俗家间。不应拉高衣而坐于俗家间,不应高声嬉笑而坐于俗家间,应低声而坐于俗家间,不应摇身而坐于俗家间,不应摇臂而坐于俗家间,不应摇头而坐于俗家间,不应叉腰而坐于俗家间,不应覆头而坐于俗家间,不应抱膝盖而坐于俗家间,不应侵夺上座比库之座而坐,不应排挤下座比库之座,不应铺展桑喀帝而坐于俗家间。”
一般我们去到了俗人家或者去到应供的地方,他们都会按照我们的瓦萨(僧龄的大小、戒腊的大小)铺好布。在斯里兰卡就很喜欢用白布来铺,不过在缅甸就没有那么讲究。在缅甸我不知道为什么好像在家人他们都有很多出家人的用具,他们会先在下面铺好地毯,然后再铺好草席,然后在每一个比库的位置放一个坐垫(就是我们的坐具),然后我们再按照瓦萨的大小在那里就坐。
这个时候,我们不应当坐在上座的位置,我们应当按自己的瓦萨来坐,但是我们也不应当霸占着下座比库的位置而坐,应当按照自己的顺序而坐。同时,到了在家人、俗家的地方,我们不应当高声,不应当嬉笑,不应当开玩笑,要小声地说话,不应当摇身,也不能够摇头,也不能够摆臂,也不能够叉腰,也不能够带任何的帽子,也不能够把自己的袈裟放到头上,这个是属于众学法。
“施水时应双手持钵而接水,放下应妥善且不磨损地洗钵。如果有盛水盆,应放低钵而把水倒进盛水盆,不要让盛水盆被水溅到,不要让旁边的比库被水溅到,不要让桑喀帝被水溅到。”
这是说,刚开始的时候,施主们会用一些清水去洗我们的钵(通常我们的钵都有钵盖、有钵脚),然后就把我们的钵放在前面,然后每个比库坐在那里把钵放在前面。那些居士们就会派人来倒水,倒水后我们就洗钵,洗钵后就倒在洗水盆里面,倒在洗水盆时要小心不能够拉高来倒,不然的话会溅到旁边,也会溅到自己的袈裟,这个时候要小心。如果没有洗水盆,应当放低钵而把水倒在地上。
“施饭时应双手持钵而接受饭。应留有空间而盛菜肴。若有酥、油或珍肴,上座应说:‘让所有的人能够平等地得到。’应恭敬接受钵食,应注意钵而接受钵食,应以等量之羹而接受钵食。应平钵而接受钵食。在饭还没有分给所有人之前,上座不应当先吃。”
也就是说,当我们洗好钵之后,那些施主们就会每个人都来添饭。这时候可能会全家出动,乃至到那些邻居们、他们的亲戚朋友们,都会一起来参加这种功德。有的人端饭,有的人端菜,一点一点地放在我们的钵里面,我们一排坐在这边,一排坐在那边,就这样。
不过现在还有另外一种供养方式,就是他们会把那些菜全部放好在桌面,他们不会用很大的桌,为什么呢?因为作为南传的比库来说,所有的食物都必须要经过手受,但是手受有一个量的限度,就是假如一个中等男子他可以把一桌的食物提起来,这样的量就可以在一次性手受。假如必须要两个人才能提起的重量,那么就不能够一起手受。
我发现那些信徒的家属也是很懂戒律,他们的家里面都有一个小圆桌,把所有的菜、汤、饭全部放在那个小圆桌面。派一位比库在那边先坐着,然后由几个人把饭菜全部小心翼翼地端到比库面前,然后有两位在家人端起那一桌的饭菜必须要在那位比库的伸手距离之内,然后比库就轻轻地用手托一托桌檐,然后一起放下,这就成了手受。如果是邀请很多的话,可能有几桌,都是这样,手受完了,所有的比库围上去坐。然后就一起安静地进食,很安静地用斋。
“在食用的时候,应恭敬地食用钵食。应注意钵而食用钵食。应次第地食用钵食。应以等量之羹而食用钵食。不应从顶部捏取而食用钵食。不应以饭覆盖羹或菜而想要更多。无病时我将不为自己而乞求羹或饭而食用。不应心存不满而观看他人之钵。不应作过大的饭团。不应做圆的团食。在饭团未持到口时不应张口。不应把手全部塞入口中。不应口含饭团而说话。不应投掷团食而食。不应咬断饭团而食。”
这些其实都是众学法里面的规定,如果学过波罗提木叉的都知道得很清楚。在这里所说的“咬断饭团”,我们来讲一下。因为我们平时可能是用手吃饭的,如果把一个饭捏到很大的话,把饭咬开,这个叫做“咬断饭团”。因此,我们作饭团的时候,往往做到大概就是这么样大小( )的量,然后慢慢地用拇指往嘴里一推,这样来吃,这样的话就不会作过大的饭团,也不用咬断饭团。
同时,我们在吃面包、吃饼干、吃饺子,这些米制品、面制品或者一些糕点的时候,只要它的原料是用粮食做的,我们就不应当咬。比如说我们吃面包的时候,必须要先把它掰开一半一半,慢慢吃。我们不能够一个大的面包,这样拿着这样咬,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变成了咬断饭团来吃。饼干也是,我们不能够一个大块的饼干整个往嘴里面塞,而要先把它掰开两边,再吃。
“不应塞满口而吃。不应甩手而食。不应散落饭团而食。不应伸舌(舌头)而食。不应喳噗喳噗声而食。(如果吃的时候,嘴唇打开,发出喳噗喳噗的声音,这样的话就犯了恶作。)不应苏噜苏噜声而食。(这里是指喝水或者喝粥的时候发出苏噜的声响。吃饭的时候不应当作声,我们只要把嘴唇闭上,就可以很安静地吃,很有威仪地吃。我们喝水、喝汤、喝粥也是,不应当吸食。)不应舔手而食。(如果我们用手吃饭,这样舔手的话,也是犯恶作的。)不应舔钵而食。不应舔唇而食。(如果我们用钵或者用碗的话,不应当像猫或者像狗一样,舔钵或者舔唇,不应当这样。)不应以沾有食物的手拿饮水器。”
这些都是在众学法里面佛陀的规定。
“在所有人还没有吃完之前,上座不应当接受水。(这里的水就是准备洗钵了。)受水时应双手持钵接受水。放下后应妥善且不磨损地洗钵。如果有盛水盆,应放低钵,而把水倒进盛水盆中,不要让盛水盆被水溅到,不要让旁边的比库被水溅到,不要让桑喀帝被水溅到。若没有盛水盆,就应当把钵放低后,把水倒在地上。”
当然,现在如果到施主家应供的话,我们基本上都不用洗钵了。因为当我们一吃完之后,那些施主就会争着把我们的钵拿去洗,所以这个问题我们就没有了。假如说是一个大僧团的话,就必须要自己去洗钵了。在我们洗钵的时候要注意,同时,洗碗的时候也要注意:不要把洗钵的水弄到到处都是;如果是有饭粒的话,不要直接就倒,我们应当先把饭粒收拾到一边,然后再去洗钵;同时,在洗钵时不应当弄湿自己的袈裟,这个要小心,如果是弄湿自己的袈裟,就犯了恶作,犯了突吉罗。
“回去时,下座的比库应先回去,(因为他们坐在门外,所以先回去。)上座在后。应善披覆而行于俗家间。应善摄护而行于俗家间。应眼垂视而行于俗家间。不应拉高衣而行于俗家间。不应高声嬉笑而行于俗家间。应低声而行于俗家间。不应摇身而行于俗家间。不应摇臂而行于俗家间。不应摇头而行于俗家间。不应叉腰而行于俗家间。不应覆头而行于俗家间。不应踮脚而行于俗家间。”
“诸比库,此乃比库们于食堂应遵守的比库食堂行仪。”
这就是说,我们到居士家去应供的时候,无论我们是整个僧团去,或者是几位比库去,还是一位比库去,都应当如此来行持的,这是佛陀的规定。
(休息)
现在继续学习第六种行仪,即乞食者的行仪(Piṇḍacārikavatta), 或者说托钵时候的行仪,托钵时我们应当注意的情况。
“诸比库,乞食的比库将进入此村时,应遮盖住三轮,而齐整地着下衣,绑好腰带,重叠好而披着桑喀帝,系好纽结,洗好缽而拿著,应善缓而进入村落。”
当我们在清早上或者在上午要去托钵的时候,因为我们托钵的时间只能够是在上午,。一般而言,现在依各个寺院的规定而不同,有的是在早上大概五、六点就出外面托钵,有的是在八、九点才去托钵,有时候是在七、八点的时候,所以每个寺院都不同。一般上来说,寺院和信徒都有了一定的默契。如果我们平时是在八点钟进入村的话,那么信徒们就会大概在八点钟准备好食物和菜肴,有的等在他们的家里、有的把食物拿到路边、拿到家门口,甚至有的会送到村口。如果有些家里比较忙,比如做生意或者开小卖部,他们就会把食物放到一边,不会专门在路口去等,我们就可以去他们家门口。
我们看到差不多是托钵的时候,就应当先穿好下裙(antaravāsaka,安陀会),绑好腰带,因为佛陀制定我们入村一定要绑腰带的。然后先把自己的衣披好,这时候可以暂时不用通披,把桑喀帝跟上衣也带好,然后把钵洗好挂在肩上。然后往村落的地方去。我们可以穿鞋,到了快入村的时候把鞋子放在袋子里。然后在村口,还离得很远,如果是看到远处有牛,我们还不知道它是一群人还是一群牛的时候,就应当把自己的上衣和桑喀帝披好,然后开始卷、卷、卷……,卷了之后围在左肩上,然后再整理,包护好,要遮盖住脖子、要遮盖住双肩、只露出头部,在律注里面讲到:“从脖子以上这些是露出来,两只手腕这边是露出来,两只脚就是露出脚怀,只露出这五个地方,其它地方都被衣所覆盖住。”然后还要绑住下面两个衣角的纽扣,这样的话不会使衣给风吹散。这个时候就应当要以很好的威仪,慢慢的地入村。一般如果偏袒右肩的时候,假如果是走在山路的话我们可以走快一点,但是一旦披上了通披(就是善披覆)之后,就不能够走很快,那时我们就可以把钵从钵袋里面拿出来,慢慢的入村。
“应善披覆而行于俗家间。应善摄护而行于俗家间。应眼垂视而行于俗家间。”就是说我们在入村的时候应当好好的保持威仪,不应当嬉皮笑脸,不应当东张西望,不应当去看在家人的房间或者一些生活动态等等。“眼垂视”,就是眼只视大概一旬的地上。“不应拉高衣而行于俗家间。不应高声嬉笑而行于俗家间。应低声而行于俗家间。不应摇身而行于俗家间。不应摇臂而行于俗家间。不应摇头而行于俗家间。不应叉腰而行于俗家间。不应覆头而行于俗家间。不应踮脚而行于俗家间。”就是说不应当用脚尖走路,这样踮着脚而走路,也不应当用脚跟这样子走路,也不行,这个就叫做不应踮脚而行于俗家间。
“进入住家时应观察‘我将由此进入,我将由此离开。’不应太快进入。也不应太快离开。不应站得太远。(就是说应当让屋主、让家里面的人可以看到的,这样的程度。)也不应站得太近。。不应站得太久。也不应太急而返回。在站立时应当观察是否有意还是无意给食物,如果看到了屋里面的人他们放下了工作,从座而起,碰触汤匙,碰触或放置器皿,像是有意给,而应站立。”这里所说的“放下工作”,就比如说当他正拿着棉花、簸箕或磨杵等站着或坐着工作,然后见到他放下这些手头的活,然后看到他去拿器皿、拿汤匙、拿食物,象是有意给,他就应当继续地站在那边等。“施食物时,应以左手举起桑喀帝,以右手打开钵,以双手持钵而接受食物,”这里要注意的,因为我们是披覆双肩的,所以拿着钵的手就是用我们的衣遮盖住钵。佛陀在世的时候很多钵是没有钵盖的,所以用衣遮盖着钵也可以挡尘。当施主把食物拿前来的时候,我们就以这只手(左手)拿着桑喀帝,这只手(右手)展开,就是这只手(右手)出示钵,然后施主就可以把食物放在钵里面。“不应观看施食者之脸。”就是当施主把食物放入钵时,我们不能够去看他。为什么呢?因为很可能施主是女人,是不是?所以,一般我们接受食物都是低头。在接受的时候我们应当注意钵食,应当恭敬钵食而受食,应当注意钵食而受食。当他们给了饭了之后,“应观察有意还是无意给菜肴,如果碰触汤匙,碰触或放置器皿,像是有意给,而应站立。给与食物后,应当以桑喀帝遮盖住钵,善缓而返回。”给了食物之后,我们再用衣遮盖住钵,然后就回去。大家看过托钵的幻灯片了吧?所以对托钵时的威仪怎么样大家应该清楚了。“应善披覆而行于俗家间。应善摄护而行于俗家间……”
“先从村中乞食回来者,应敷设座位,应拿来洗脚水、擦脚台、擦脚布,洗好并准备好弃食器,(比如有些菜根或剩饭等等可以倒的那些盆或碗)准备饮用水和洗用水。从村中乞食后回来者,如果有剩余的食物,若想要则可以吃,假如不想要,则应丢在少草之处或倒进无生物的水中。”
因为我们去托钵很难预料可以得到什么东西,现在缅甸普遍还是比较穷,但是僧人很多,特别是在上缅甸曼德勒那个地方。比如说在马哈刚打勇(Mahagandhayon Kyaung)有1200多位出家人,就在离不远的地方马苏尹有2400多位出家人,但是他们住的地方附近都只是小镇,所以他们托钵很成问题,而且由于那么大的寺院也不可能经常有施主去供养,所以他们生活真的是很艰苦。
因为我们去过那里,所以就知道具体。大概是在早上七、八点钟的时候,他们就穿好衣、拿着钵到处去托钵,有时他们只能托到一点点饭,就这样过了一天;有时他们托的饭最多有一些辣椒酱,这样又过了一天;有时他们托到一些饭然后加一些盐巴,就这样过一天;因为附近都是小镇,甚至有些比库要坐公共汽车到另外一些镇里面去托钵,但是为了梵行的生活,他们仍然是这么艰苦地过着。
但是在Mahagandhayon就比较好,因为Mahagandhayon在近代出了一位非常有名的佛教教育家叫Mahagandhayon Sayadaw,他被缅甸佛教誉为是觉音第二。他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去世了,但是他对《律藏》、《经藏》、对《论藏》的研究非常深入,并且他写了非常多的著作,这些书都得到缅甸佛教一致的公认。我们很多时候都会采用他的一些解释方法。他创立的一间寺院就比较好,毕竟他的影响很大,虽然在他的寺院里面虽然住着1200多位僧人,还经常有人去供养。
但是在旁边不远处的寺院,2000多的出家人就很辛苦了,他们经常要到附近去托钵,得到一些很可怜的食物来维持。但是上缅甸是整个缅甸当中教理最强的地方。不过一般上来说,那边在戒律方面可能会松一点,你可能会看到出家人比较吊儿郎当,很散漫,因为他们是读书的。确实我们确实体验到他们托钵的生活是很艰苦的,每天可只能得到一点点的食物,他们也这照样吃,因为我们没有办法控制预计,有时候可能会托到一大钵的饭,没有一点菜,也有可能。这个种是的,完全不奇怪的情况。
在缅甸要托钵的话,饭是很容易托到的,但是菜不一定。是啊,有时候,可能会托到一大堆饭,然后再加一、两条香蕉,连一点辣椒酱都没有,那么也是这样就过了一天。因为这个是不由得我们控制的,假如真的是很不幸的话,那天你只托到白饭,那么你就只能够吃白饭,而且我们是不能够储存盐放在食物里面。
大家应该知道了,第二次法、律结集的时候,其中有“十事非法”,其中有一条非法就是那些比库把盐储存,然后第二天再把盐拿来吃。所以即使我们有盐,只能够把它拿来作药,盐可以作药,比如今天我们得到一些盐,可以拿来作药,但是不能够第二天把它放在饭里面,因为放在饭里面就犯了食用已经储存过的食物,这是属于巴吉帝亚。所以即使你有一大堆盐,也不能够放在自己的饭里,那个时候只能吃白饭。
看自己饭量是多少,如果吃不完,然后把那些吃不完的先放在另外一个器皿里。后面托钵回去的人见到,如果他想吃,因为有的人可能托得很多,有的人可能托得很少,如果托得少、不够的话,他可以去器皿看,然后把他想要的拿来吃。假如他自己也觉得足够了,而且所有的人已经觉得足够,那么这些剩余的饭就可以放(倒)在没有草的地方,或者放在没有虫、没有生物的水里面,就是没有那些孑孓(没有蚊子的幼虫)或没有鱼虾的地方,就倒入这样的水中。
“他应收起座位,收起洗脚水、擦脚台和擦脚布,洗净并收好弃食器,收好饮用水与洗用水,打扫食堂。若见到饮用水罐、洗用水罐或厕所水罐空无,则应准备。假如他没能力,则以手势招呼同伴,以手势动作而准备之,不应当以此为理由而打开话题。”就是如果要挑水的时候,我们自己如果没有能力,就这样(作手势),大家就一起把水提到那里,没有因为这样大家就拉家常。
“诸比库,此乃乞食的比库应遵循的乞食比丘之行仪。”就是托钵的时候我们应当注意的。
下面讲的是阿兰若住者的行仪(Āraññikavatta)。在这里的“阿兰若住者”就是我们上次讲到的《律藏》里面所说的阿兰若,而不是头陀行里面所说的阿兰若,也就是说只要我们住在村外就可以算是住在阿兰若。
“诸比库,阿兰若比库清晨起来,把钵装进袋中,挂于肩上,衣披在肩上,穿好鞋,应收好木器、陶器。关好门、窗,从坐卧处下来。”就是说住在森林、住在村郊或者野外的那些僧人(比库),早上起来的时候,他可以把钵先洗好,然后放在钵袋里面,挂在肩上。可以偏袒右肩,因为住在村落里面可以偏袒右肩。然后穿上鞋,因为在森林里面我们是可以穿鞋的。然后把那些放在僚房寮房外面的一些木具、陶具、水罐等等收好。把门窗关好,要防盗,然后再从僚房寮房下来。“‘我将进入此村’时,应脱掉鞋放下,拍打后装进袋中,挂于肩上,”就有个小鞋袋,现在我们更容易,把拖鞋的尘土拍打之后就放在一个塑料袋里面,然后可以放在钵袋里。在托钵时我们通常要把钵从钵袋里拿出来。“应遮盖住三轮而齐整地着下衣,绑好腰带,重叠好而披着桑喀帝,系好纽结,洗好钵而拿着。应善缓而入村。应善披覆而行于俗家间……不应叉腰而行于俗家间。不应覆头而行于俗家间。不应踮脚而行于俗家间。”
“进入住家时,应观察‘我将由此进入,我将由此离开。’不应太快进入。不应太快离开。不应站得太远。不应站得太近。不应站得太久。不应太急返回。站立时应观察有意还是无意给食物,如果施主放下工作,从座而起,碰触汤匙,碰触或放置器皿,像是有意给,而应站立。施食物时,应以左手举起桑喀帝,以右手打开钵,以双手持钵而接受食物,不应观看施食者之脸。应观察有意还是无意给菜肴,如果碰触汤匙,碰触或放置器皿,像是有意给,而应站立。给与食物后,应以桑喀帝遮盖住钵,善缓而返回。”
“返回时,也应善披覆而行于俗家间……不应踮脚而行于俗家间。”
“离开村落后,把钵装进袋中,挂于肩上,衣折叠后顶在头上,穿上鞋而行。”在《律注》里面就讲到:“于此,假如村外没有水,只可在村中用餐。假如村外有水,则于村外用餐后把钵洗干净,待干了之后再装进钵袋中。”一般在用完餐之后,我们都必须得洗钵,洗完钵在太阳底下晒,晒了一会儿再装进钵袋里面,在放钵时我们不能够把钵直接放在地上,而应当放在钵脚、或者钵托、或者放在一块布上。“诸比库,阿兰若比库应准备饮用水、应准备洗用水、应准备火、应准备钻火木、应准备手杖,应掌握全部或部分星宿,应能善巧于方位。”
在这里就讲到了,作为阿兰若的比库,他应当要善于去观星宿,但不是占星,不是占星相,只是他应当用星座的位置来辨认方向、辨认时间。因为古代并没有象现在那么方便,有日历,有月历,有年历,古代的那些村里的人,当他们见到比库之后,通常都会问:“尊者,今天是什么日?今天是什么日?”而作为阿兰若的比库,他必须得有一个义务,他要学会历算,为什么呢?
当我们每半个月半个月诵戒的时候就知道,我们要学会历算,因为在什么时候应当诵戒?什么时候入雨安居?什么时候雨安居结束?要什么时候诵戒?我们都必须得诵。而且在诵戒之前念的那些准备文都是(跟历法有关的),比如说,今天是凉季的第几次诵戒,今天是热季的第几次诵戒,现在离入雨安居还有几次的诵戒,这些都必须得诵。北传也有这些诵戒,那是一样的。所以这时作为比库就必须要推算历法。
这种历法是根据古印度或者佛教的历法。古印度的历法特别是佛教的历法把一年分为三个季节:第一个季节是热季;第二个季节是雨季;第三个季节是凉季。我们中国的历法是一年分四季,一个季节是三个月,所以一年是十二个月。古印度佛教的历法,一年是分三个季,一个季是四个月。热季相当于中国农历的大概是三月份到六月份,雨季是六月份到十月份,凉季是九、十月份到第二年的二月份。
每一个季节都有八次的诵戒、八次的布萨,八次的布萨也就是有四个月,然后在每一个季节里面的第四个布萨日和第七个布萨日只有十四天,我们是按照这样来算的。所以经常我们要在诵戒的时候说“今天是十四日的布萨日或者今天是十五日的布萨日”,就是通过这种算法。而且他们每三年有一个闰月,都是一样的。
他们的算法,对我们住在阿兰若的比库来说,都必须要学会的,必须要懂得。就是在这里说“我们应当掌握好部分或全部的星宿,应当善巧于方位”,就是东、南、西、北。比如说要测量过午的时候,我们都应当知道,用什么方法来测量正午。因为一年当中日过中天的时间都不同,几乎每一天都不同。而且因此我们也必须要懂得如何去测量明相出现的时间,这些都是我们应当学的。特别是住在森林里面的时候,在古代并没有历法、没有手表,所以比库更应当学习这些知识。而且应当要能分辨出东、南、西、北,比如说夜晚的时候,知道哪里是东,哪里是南……,白天的时候也应当分辨。时间跟方位是我们应当学习的,但是我们也不应当把太多的精力放在这上面,为什么呢?因为这个是我们懂了就可以,而我们不是要变成历算家或天文学家,所以这个没有必要钻进这种知识里。
“诸比库,此乃阿兰若比库应遵循的阿兰若比库之行仪。”
下面讲第八种行仪,是坐卧处的行仪,也就是我们应当对我们所住的僚房寮房应当例行的义务。
“于所居住的住所,若其住所肮脏,有能力则应清洁。在清洁住所时,应先把钵和衣取出,放到一边,再把坐垫取出,放到一边,把褥垫和枕头取出,放到一边。把床放低后,妥善而不磨损、不撞到门框而取出放到一边,把凳子放低后,妥善而不磨损、不撞到门框而取出放到一边。把床脚垫取出,放到一边。把痰盂取出,放到一边。把枕板取出,放到一边,观察地毡是如何铺设后,再取出,放到一边。如果住所有蜘蛛网,先应观察后除掉。应清洁窗户的角落处。如果用红土所涂抹的墙壁有污垢,应弄湿布扭干后再擦拭。如果黑色的地面有污垢,应弄湿布扭干后再擦拭。若是未经处理过的地板,应洒水后,不让住所被尘垢所污而打扫,把垃圾收集到一边再倒掉。不应在比库旁边拍打坐卧具,不应在住所旁边拍打坐卧具,不应在饮用水旁边拍打坐卧具,不应在洗用水旁边拍打坐卧具,不应在院子的逆风处拍打坐卧具,应在下风处拍打坐卧具。”
就是说当我们把一些被子、铺床的床单、枕头、坐具等等,拿来拍打时要注意,不要在有其他人的旁边拍打,不要在喝水的旁边或者洗水的旁边拍打,应当在下风处不应当在顺风处,如果这样拍打,那些灰尘会弄到其他的人或者弄脏了院子。
“把地毯放一边晾晒、清洁、拍打后,搬进来按原来的铺设而铺设。把床脚垫放一边晾晒、擦拭后,搬进来摆设于原处。把床放一边晾晒、清洁、拍打后,再放低,妥善而不磨损、不撞到门框而搬进来按原来的摆设而摆设。把椅子放一边晾晒、清洁、拍打后,再放低,妥善而不磨损、不撞到门框而搬进来按原来的摆设而摆设。把褥垫、枕头、坐垫、痰盂、枕板……搬进来放在原来的地方。应收藏钵和衣,收藏钵时,以一手持钵,一手探摸床底或椅底而收藏,不应将钵直接放置在地上。收藏衣时,以一手持衣,一手摸衣竿或衣绳,边向外、褶向内地折叠而收藏衣。”
“如果带有尘之风从东边吹来,则应关闭东边之窗。如果带有尘之风从西边吹来,则应关闭西边之窗。如果带有尘之风从北边吹来,则应关闭北边之窗。如果带有尘之风从南边吹来,则应关闭南边之窗。如果天冷时白天应打开窗而晚上应关,如果天热时则白天应关窗而晚上应打开。”
“如果房间肮脏,应清洗房间。如果门廊肮脏,应清洗门廊。如果集会堂肮脏,应清洗集会堂。如果火堂(就是澡堂)肮脏,应清洗火堂。如果厕所肮脏,应清洗厕所。如果饮用水没有了,应准备饮用水。如果洗用水没有了,应准备洗用水。如果洗水罐之水没有了,应把水灌进洗水罐。”
“如果与上座同在一住所居住,没有请示上座不应读诵,不应询问,不应作学习,不应说法,不应点灯,不应熄灯,不应开窗,不应关窗。”如果跟一位比你戒腊大一点的比库住在同一间僚房寮房的时候,如果你要问请教他东西问题,必须要先问:“尊者,我可不可以问您一个问题呀?”乃至到不应读诵,如果他在打坐、在经行、在思维法义,你在那边读诵可能会干扰到他。乃至到不应作学习,要读书、看书都要先请示。不应说法。不应点灯、不应熄灯,就是说即使你要开灯、关灯,都应当要先请示他。不应开窗、不应关窗。“如果与上座在同一经行道经行,应随上座而转身,不应当触到上座桑喀帝的衣角。”因为一间僚房寮房通常在门外有一条经行道,如果看到上座在经行的话,你也想经行,你不应当在比上座更高的地方经行,应当随着他经行。而且经行的时候是一条直线经行的,经行时如果你的上座是在这边经行,你在那边经行,那么转身的时候,你不能够背对着他转身,必须面向着他转身,因为这是要对上座的恭敬。
“诸比库,此乃比库对于坐卧处应遵行的比库坐卧处之行仪。”
这些也是我们应当做到的,如果我们是住在寺院里面,住常住的僚房寮房,一定要讲究卫生,打扫卫生是我们的义务。如果我们见到了自己所住的僚房寮房肮脏了,有蜘蛛网,或者说床板、床角、门角肮脏了,有垃圾不扫,有地方脏了不去清洗,那么我们就犯了恶作(dukkaṭa,突吉罗)。因为清洗也是我们的义务,如果见到寺院里面的厕所肮脏了,不去冲洗,任由它臭,这个我们也是犯戒。
第九个行仪是浴室的行仪(Jantāgharavatta)。
“先到浴室者,假如堆积有灰,应把灰倒掉。”我们在这里先讲一下“灰”,因为佛陀在世的时候,有一种相当于现在来说很现代的洗浴方法,就是蒸汽浴,就是现在说的桑拿。一般是在一个房间煮了水,蒸汽就顺着管道吐挥发到另外一个房间,那些长老就在另外一个房间洗桑拿浴,在这边就要烧柴、烧火,所以在这里讲到“如果浴室有灰,就应当把灰倒掉。”“如果浴室肮脏,应清扫浴室。如果地板肮脏,应清扫地板。如果房间肮脏,应清扫房间。如果门廊肮脏,应清扫门廊。如果浴室堂肮脏,应清扫浴室堂。应揉捏粉,弄湿泥,把水灌进水桶。进入浴室时,应以泥涂脸,前后皆覆盖着而进入浴室。不应侵夺上座比库而坐,不应排挤下座比库之座。若有能力,则应服侍上座比库。离开浴室时带上浴室用椅后,应前后皆覆盖着而离开浴室。”就是说浴室专门有浴巾,可以围着。同时,在浴室时不能把上衣和下衣穿去一起洗,在浴堂里面有专门的浴巾可以供我们使用。“若有能力,在水中也应服侍上座比库。不应在上座比库之前沐浴,(即在他的面前直接淋浴)不应在其上面沐浴。从沐浴处出来时应给入浴者让路。后离开浴室者,假如浴室泥泞,应清洗。应清洗泥桶,收藏浴室用椅,把火熄灭,关门后才离开。”
“诸比库,此乃比库于浴室应遵行的比库之浴室行仪。”
第十,是厕所的行仪。
“上厕所者,应在外边站着咳嗽,里面坐着者也应咳嗽。” 就是我们在上厕所之前应该发出一、两下轻轻的“咳!咳!”声,如果里面有人的话他也应该发出“咳!咳!”声来回应。“应把衣挂在衣竿或衣绳后,善缓而进入厕所,”一般上来说,我们南传的比库要进厕所之前一定要把上衣脱掉,然后放在厕所门口的衣竿上,所有供出家人使用的那些厕所,上面都有一个衣竿,我们把上衣脱掉放在上面,然后再进去。“不应太快进入。不应拉高衣进入,应站在厕坑的踏板上拉高。不应呻吟着大便,不应嚼着齿木大便。不得在大便槽之外大便,不得在小便槽之外小便,”这个大家应当注意,也就是说,如果在寺院里面有大便处、有小便处、有厕所的话,就不应当在其它的地方乱拉,即使住的是森林也是。如果森林里面盖有厕所的话,那么你就不能够随便蹲在树下拉,就一定要到厕所里面。“不得吐唾液进小便槽,不得将粗木橛刮擦,不得将刮屎橛丢进粪坑。应站在厕坑的踏板上覆盖衣。不应太快离开。不应拉高衣离开,应站在洗净台的踏板上拉高。不得作喳噗喳噗声而洗净,不得将水残留在洗净盆。应站在洗净台的踏板上覆盖衣。”
我们上厕所都应当洗净,。现在大家都有用纸的习惯,在古代没有用纸。,一般上我们都是很有讲究的,用右手来吃饭,用左手来洗净,不能够用左手来吃饭,用左手来吃饭是很不卫生的,同时,我们从来不会用右手来洗净的。而且应当洗净,因为有一个例子,就是当时有一个婆罗门,他原来是外道,出家之后就非常爱清洁(校对者?)。他说:“谁想要洗净,要碰触那么肮脏的东西。”所以他从来不洗净,后来他的肛门里长了很多虫、很多疮、很肮脏。所以佛陀就规定:“上完厕所,一定要洗净!”现在在缅甸的很多地方,厕所里没有用纸的,就直接洗净,洗净之后一定要洗手。
“假如厕所污秽,应清洗。如果刮屎橛满了,应把刮屎橛倒掉。(我想古代应该是用木板或者竹枝来刮的。)如果厕所肮脏,应清扫厕所。如果灰泥地板肮脏,应清扫地板。如果房间肮脏,应清扫房间。如果门廊肮脏,应清扫门廊。如果洗水罐之水没有了,应把水灌进洗水罐。”
“诸比库,此乃比库于厕所所应遵循的比库之厕所行仪。”
这是第十个行仪,在厕所里面我们应当遵循的。也就是,当厕所肮脏的时候,我们应当清洗厕所,这个是我们不能推托的义务,在上厕所时我们也应当很讲威仪。不过还有一点,就是对于比库来说,什么东西都是按照戒腊,按照瓦萨的,吃饭的时候,应该让大腊的在先,小腊的在后,在让座位时也是这样。但是上厕所就不用。上厕所的,佛陀规定:先到先上,先到先上。因为当佛陀规定了所有的比库应当要尊让上座之后,结果在上厕所的时候,有一位刚出家的比库,当他想去,刚刚有一个出来,就有上座的比库进去……最后他自己忍得晕倒了。所以佛陀就说:“以后,凡是那些先到的先上,先到的先上,不用按照戒腊的次第”。
接下来的四种行仪,我们在上一节已经讨论到了:
第十一个是对戒师的行仪,就是作为弟子对戒师的行仪;
第十二是戒师对自己弟子的行仪;
第十三是阿阇梨的行仪,就是作为一个学生对自己老师的行仪;
第十四种义务是作为老师要对自己学生的行仪,就是他们的义务。
这四个我们在上一节课已经讲过,所以在这里就不用讲。
那么,在这里我们就再重新简略地讲到,这里的行仪不仅仅是作为我们出家人、比库应当遵循的,作为在家人也应当遵循的。所以我们可以把行仪作为是义务,在英文里直接就说这个是duty,就是义务。
第一、是客住者的义务,就是作为挂单的要遵循哪些;
第二、是原住者的义务,作为主人,如果有客比库来我们的寺院住,我们应当遵循的;
第三、是远行者的义务,就是我们要去云游了,要离开一间寺院的时候,应当怎么做;
第四、是随喜,随喜就是当施主供养我们,或者不一定供养,只要他们有要求我们说法,我们就必须得说法,这也是我们的义务;
第五、是食堂的行仪,当我们受邀请到施主家里面去应供的时候,我们应当怎么做;
第六、是当我们去托钵时,要例行的义务;
第七、是阿兰若住者的义务,当我们一个人独住,住山的时候,应当遵循哪些义务;
第八、是坐卧处的义务,如果我们用常住的物品,住常住的僚房寮房,或者说如果自己有僚房寮房、有茅房的话,应当怎么做;
第九、是进入浴室、进入澡堂应当做的义务;
第十、是上厕所的义务;
第十一、是我们要对自己戒师的义务;
第十二、是我们对自己弟子的义务;
第十三、是我们对自己依止师、阿阇梨的义务;
第十四、是假如我们做了阿阇梨、做了依止师,我们应当对自己的学生,对自己的弟子应当要例行的义务。
这里一共是十四种义务。
讲了十四种义务之后,下面,我们再简单地讲四种药。根据戒律,有四种药,也就是四种我们可以拿来吃的东西,就是:时限药、时分药、七日药以及尽寿药。
第一是时限药,时限药巴利语叫做yāvakālika,它是指持离非时食学处者限于在明相出现一直到太阳正当中之间这段时间才可以吃的食物。也就是一切出家人,包括在家受持八戒的居士都应当遵守的,不应当在非时的时候吃的,可以允许在时间段里面吃的这些食物。
时限药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噉食(bhojaniya),也作正食,软食,蒲膳尼食。律藏中说: “五种食物名为噉食:饭、面食、炒粮、鱼和肉。”
a.饭(odano),就是由稻谷、麦等七谷的米粒所煮成的饭和粥。
b.面食(kummāso),是以麦为原料制成的面制品,包括我们现在说的面包、饼干、面条等等这一类。
c.炒粮(sattu),是由七谷经烘炒而成,也包括将稻谷炒后所捣成的粉(特别是可以作为干粮时用的)。
d.鱼(maccho),包括鱼、鳖、虾、蟹、贝类等一切水生动物。
e.肉(maṃsaṃ),是禽、兽类的肉、骨、血、皮、蛋、奶等。
第二类、嚼食(khādaniya),也叫做珂但尼食(这是义净律师的音译),也叫做硬食或者不正食。khādana,即嘴嚼的意思。嚼食是指须经咬嚼的食物,如:水果、植物的块茎类等。
律藏中说:“除了五种噉食、时分药、七日药和尽寿药之外的其它食物名为嚼食。”
除了上面的五类噉食以外,一般上我们用来当食物食用的都可以归纳为嚼食,例如:蔬果、水果、瓜豆等等。除此之外,麦片、美禄(Milo麦乳精)、好力克(Horlic)、阿华田(Ovaltin)、黃豆水、番薯汤、可可、巧克力、奶酪及三合一咖啡都不应当在非时服用。根据斯里兰卡及泰国佛教的传承,不加奶精的纯咖啡可以在非时服用。
由于缅甸人把茶叶当食物,他们会把茶叶磨成粉,然后加上炒花生、炒芝麻、炒黄豆,混在一起吃,所以缅甸的比库过午了就不喝茶。但是斯里兰卡和泰国的比库把茶当成是尽寿药,他们偏偏在下午专门有喝茶的时间。这个不是对着干,是各自的传承不同,把茶当成药,在缅甸因为茶确实是他们食品的一种,所以在缅甸你喝茶,如果给那些比库看到了,他会说你犯戒了。
第二是时分药,时分药不准确的翻译方法叫做非时浆,时分药巴利叫做yāmakālika,只限于一天之内食用的水果汁以及未煮过的蔬菜汁。
有八种果所榨成的汁是允许的,它们分别是:芒果汁、蒲桃汁(这里的蒲桃也叫做赡部果,应该我们中国没有(校对者:中国也有,所谓的“莲雾”之类))、有子香蕉汁、无子香蕉汁、蜜树果汁、葡萄汁、莲藕汁、玛丽桃汁(或叫荔枝汁),除此八种果汁之外,一切诸小果之汁也是允许的。在泰国有一种衡量的方法就是说,如果我们握紧拳头,大于拳头的就属于大果,而小于拳头的就可以在下午榨汁。
世尊在《律藏·药篇》中说:“诸比库,我允许一切的果汁,除了谷汁之外。(这里的谷汁就是米粥、粥水、米粥水。)诸比库,我允许一切的叶汁,除了菜汁之外。(这里的菜汁是菜汤,在下午是不允许的。)诸比库,我允许一切的花汁,除了蜜花汁之外。诸比库,我允许一切的甘蔗汁。(甘蔗可以榨汁作为时分药。)”
根据律藏的义注,有九种大果以及一切其它种类的谷物被视为是随顺于谷类的,其汁是属于不许可的谷物果汁,不可用来作时分药。这九种大果分别是:棕榈果(有点象椰子一样)、椰子、波罗蜜果、面包果、葫芦、甜瓜、某种甜瓜、某种黄瓜、黄瓜。
时分药的制作方法是:先把要榨成汁的小果等用冷水挤压后,经过滤而成。过滤了的汁可以加进冷开水、糖或盐饮用。
任何经煮过了的蔬菜汁和水果汁皆不可在午后饮用,因为该汁一旦煮过则成了时限药,就成了食物了。所以不能够煮,不然的话我们可以一直煮,然后煮得象浆一样喝,就变成象食物一样了。所以佛陀是特别允许那些比库在下午如果觉得饿了,或觉得很累了,他们可以允许喝这些经过滤的没有渣的果汁。因为果是属于食物,但是果的汁是佛陀特别允许,所以我们不能够再投机取巧,再把它煮成象水果的果冻一样,这样就是不允许的。不过,放在太阳底下加温是允许的。
同时,现在市面上有许多包装的果汁,如比苹果汁、橙汁等,在出厂之前为了保存的关系而经过高温消毒,因此也不适合过午饮用。比如有些包装的苹果汁、橙汁等,很可能它们在出厂前高温消毒,经过人工加工,所以我们也不应当在下午喝。
不得饮用存放过夜的时分药,如果比库饮用了则犯恶作。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今天受了果汁、蔬菜汁的话,必须在明天的明相出现之前要喝完,如果一存放过第二天我们才喝,就犯戒。
第三是七日药(sattāhakālika),是允许比库在七天之内存放并食用的药。
如果比库存放七日药超过七天,到第八天明相出现时,他就犯了尼萨耆亚巴吉帝亚的第23条,所存放的七日药必须要舍掉。如果比库食用存放超过期限的七日药则犯恶作。存放本身是犯尼萨耆亚巴吉帝亚,如果再吃的话就犯恶作。
有五种七日药:
a. 生酥,就是水牛的奶所制成的酥油;
b. 熟酥,是乳牛的奶所制成的酥油;
c. 油,植物油、动物油;
d. 蜂蜜;
e. 糖,糖包括糖蜜、石蜜、砂糖,就是现在的白砂糖、红糖、黑糖都可以。
有病的比库可以直接吃糖,但是无病的比库只能在午后允许喝糖水,也就是将糖融在水中来喝。
第四种是尽寿药或者称为终生药(yāvajivika),没有规定食用期限的药品。此一类的药品并不包括前面的三种药,一般上是用来治病而不是当作食物来吃的。
根据《律藏·药篇》,尽寿药可以分为六大类:
第一是根药,比如说:姜黄、生姜、菖蒲、麦冬、辛胡莲等等这些是属于根的。
第二是涩药,寜巴涩、古答迦涩、巴多拉涩、苦味的植物等等。
第三是叶药,特别是中草药的一些,是用一些树叶来做的。
第四是果药,比如说胡椒、柯子harītakī,古代翻译为诃梨勒果,不知道中国有没有?(校对者:见附注)就叫柯子,现在我们讲到的四种依止的陈腐药,一般是用柯子。柯子很象橄榄,但比橄榄稍微大一点、圆一点,还要经过淹制。如果以后去帕奥禅林可以去吃,随便在禅堂的一个小水房就可以吃到。它的制作方法是:让居士把柯子全部收回来,刚开始时它是青色的,很像橄榄,但比橄榄大一点、圆一点,收了之后拿去晒,晒干之后就变成像褐色的,就像大家穿的海青的颜色那样,但是它还稍微青一点。等晒干之后,居士就会用一个很大的像酒缸一样的缸,里面装满了牛尿,然后把诃梨勒果全部放在牛尿里面,把口封好。大概存放一、两个月之后,把口打开,那个牛尿就变成黑色的,果也变成黑色的,这种称为陈腐药或者腐尿药。然后把它捞起来,那些比库和沙马内拉就抢着来吃。因为佛陀是鼓励用这种药的,这就是诃梨勒果浸泡的陈腐药,所以叫柯子。还有川练、余甘子等等。
第五是脂药,即树脂、药脂等等。
第六是盐药,包括海盐、岩盐、食盐等等。
时分药、七日药、尽寿药只能在有因缘时可在非时使用,比如说在很累的时候或者饥饿的时候。
第五种药是混合药,有时不同种类的药可能会混合在一起使用。
混合之后的药应当于其中使用期限最短的时间来计算。一般上中药材是属于尽寿药,但是假如中药材加了一些蜜糖,比如说现在很多中成药加了蜜糖,像六味地黄丸,往往它会加入蜜糖,一旦加入蜜糖,它就变成了七日药。又比如说:枸杞子、党参、肉桂等等这些中药材是属于尽寿药,但是如果里面再加入一些肉等等一起煲汤,就变成是食物了,就成了时限药,不得在非时使用。
比库所接受的七日药与尽寿药不得与时限药混合在一起食用,比如说不能将已经储存过的盐(加进饭菜里吃),盐是属于尽寿药,但是如果你把它加进饭菜里面,就是加进时限药里面吃,那么就犯戒。因为你犯了另外一条戒――储存食物的戒。为什么呢?因为盐始终是属于尽寿药、终生药,我们把它拿来放在粥里调味的话,那盐就变成食物了,是不是?那你拿了储存过的盐当食物,这个是不允许的。所以在第二次结集的时候,就是因为这样大家争论,当时毗舍离的那些比库把盐储存起来放在(饭菜)里面吃,所以这是不允许的。
我们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里,下一次课是我们最后一次课,是上羯磨法。
下面我们大家一起来做回向:
Imāya dhammānudhamma-paṭipattiyā Buddhaṁ pūjemi
Imāya dhammānudhamma-paṭipattiyā Dhammaṁ pūjemi
Imāya dhammānudhamma-paṭipattiyā Saṅghaṁ pūjemi
Addhāimāyapaṭipattiyājāṭi-jarā-maraṇamhāparimuccissāmi .
以此法随法行,我礼敬佛!
以此法随法行,我礼敬法!
以此法随法行,我礼敬僧!
切实依此而行,我将解脱生、老、死!
Idaṃ me puññaṃ,āsavakkhayaṃ vahaṃ hotu.
Idaṃ me puññaṃ,nibbānassa paccayo hotu.
Mama puññabhāga,sabbasattānaṃ bhājemi,
Te sabbe me samaṃ,puññabhāgaṃ labhantu.
愿我些功德,导向诸漏尽!
愿我些功德。为证涅盘缘!
我此功德分,回向诸有情!
愿一切有情,同得功德分!
Sādhu! Sādhu! Sādhu!
萨度!萨度!萨度!
校对者附注:中国也有诃子。详见:
“ 诃子树,历代寺僧亦有增植,《寺志》记载:唐天宝八年 (749) ,鉴真和尚到寺时,寺里还有诃梨勒树二株。明朝末年还有五六十株。清康熙年间寺里天藏大师题咏 “ 菩提有古树,诃子久无香 ” ,表明这时寺内已经没有诃子树了。圆德大师修《寺志》时在乾隆时期,他记载诃子树 “ 今俱尽矣 ” ,他遗憾地写道: “ 余自髫龄人寺,则已不得见矣。不知伐自何时,良可惋惜。使其尚在,余将日汲诃泉,煎诃子,邀致皓首苍髯者而饮之,使世人得转老还童,天下之叟必且重趼而至矣。 ”
而且圆德大师对诃子的药用记载得非常明晰: “ 诃子树似木穗,花白,子黄,如橄榄皮肉相著,以六棱者为佳。性温而涩,治冷气喉痹。以其根蘸水,去碱硷。相传诃子煎汤,和以甘草,色若新茶,饮者使须发转黑。寺旧多此树,又皆六棱者,前代用以充贡。 ” 圆德大师对诃子这么熟悉,相信是因为诃子树消失时间不长吧。
据《广东省志 · 宗教志》载: “ 清顺治七年 (1650 年 ) 清军南下,炮轰广州城,光孝寺建筑遭到严重破坏。清军进入广州后,光孝寺房舍多被占用为兵营,规模大为缩小。 ”[16] 笔者认为诃子树可能就是在这次兵火中灭绝的。
今天,在大雄宝殿后面,有一棵诃子树,是在乾隆年间重修《寺志》以后,寺僧补植的。这棵诃子树,隔着六祖大师的瘗发塔,与那棵菩提树两两相对,好像是在默默讲述光孝寺的悠久历史和佛法的微言大义。
现在,大门内侧悬挂一块 “ 诃林 ” 的匾额,《寺志》:大门匾 “ 诃林 ” 二大字,明万历间翰林宫坊高明区大相书。大门外面抱柱上的对联 “ 五羊论古寺,初地访诃林 ” ,是取自《寺志》卷三载清代李长荣的五言诗 “ 集诃林即席成诗四首 ” 之一:
五羊论古寺,初地数诃林。
浩劫千年冷,秋风一巷深。
经时蔬笋约,他日薜萝心。
郭里如山里,幽栖未易寻。
诗中的 “ 数诃林 ” ,在联语中是 “ 访诃林 ” ,一字之变,意境不同,可值千金。
谁说独木不成林,一棵诃子树,也是诃林。”